赵强律师亲办案例
贩卖毒品被判刑,犯意引诱可从轻
来源:赵强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8-21
浏览量:1151


王某因贩卖毒品被起诉至法院,经律师查阅案卷,会见王某,了解案情:王某从事劳务输出生意,张某称为其介绍某开发商认识,可以帮助王某承揽劳务,张某称该开发商需要毒品,王某为了给该开发商提供劳务,就购买毒品以便提供给开发商。王某后来得知是公安机关安排张某向其购买毒品,本案经开庭审理,关于存在犯意引诱、数量引诱的辩护意见被采纳,对王某酌情从轻量刑。

以上内容由赵强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强律师咨询。
赵强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387好评数2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长城律师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赵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11*********06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河北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529号长城律师楼